比安訓練團體課程通用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2026 年 7 月 19 日
一、業者資料
業者名稱:比安訓練運動工作室
負責人:魏子翔
聯絡電話:0962026868
官方網站:www.beyoungtraining.com
營業及履約地址:高雄市三民區褒揚東街95號1樓
學員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其他聯絡資料,以報名及訂單所載內容為準。
二、適用範圍與契約構成
本條款適用於比安訓練運動工作室(以下稱「本工作室」)所提供之團體課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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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重量團體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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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學者團體課 L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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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學者團體課 L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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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頁明確標示適用本條款之其他團體課程。
各課程之月份或梯次、班別、上課日期、堂數、每堂時間、費用及其他個別內容,以商品頁與訂單記載為準。
本條款、商品頁、訂單資訊、結帳政策及雙方確認之課程說明,共同構成當期課程服務契約。
本工作室就課程發布之商品頁均為內容之一部分。
三、契約審閱與成立
本工作室應於學員首次報名團體課程前,提供至少三日之契約審閱期間。
學員如需更多時間閱讀或索取可保存之契約文件,可於付款前與本工作室聯繫,審閱後再完成報名。
學員完成報名及付款後,當期課程契約成立。
後續續報相同類型課程,且重要條款未變更時,不需每月重新簽署完整條款。
如費用、退費、請假、課程期限或其他重要權益有所調整,本工作室將更新條款日期,並於新規則適用前提供學員審閱。新規則不溯及變更已成立訂單之重要權利義務。
四、網站會員與參加資格
學員須註冊網站會員帳號,始得透過本網站完成訂單及付款。
網站會員帳號僅供登入、報名、訂單管理及課程通知使用。參與團體課程不需要另外購買健身房會籍,也不另收取會員費。
如學員不確定目前是否適合參與團體課程,可於付款前先與本工作室討論。教練會依學員目前的訓練經驗、動作基礎及身體狀況,協助判斷適合的開始方式。
五、課程型態與班級人數
團體課程採一位教練對多位學員之教學型態。
自由重量團體課及初學者團體課 LV1、LV2,每班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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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三至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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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以上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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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八人。
教練會依每位學員目前的訓練經驗、動作基礎、班級進度及當日狀況,調整動作版本、重量、活動範圍、組數、次數與訓練內容。
除商品頁另有明確約定外,團體課程不指定特定教練,由本工作室安排符合課程需求之教練授課。
六、成班、報名與候補
團體課程報名原則上於開課前四十八小時截止,並以班級尚有名額為限。
班級額滿時,學員可登記候補。如有名額釋出,本工作室將依候補順序及實際班級安排通知。
如開課前未達三人,本工作室將通知學員。學員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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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內容及程度相符之其他班級或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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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已繳費用保留至下一個適合的月份或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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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額退還該次已繳費用。
轉班或保留費用應經學員同意。本工作室不會在未經學員同意的情況下,強制將退款改為購物金或其他消費額度。
七、課程費用與付款
各期課程費用,以商品頁及訂單所載之實際付款金額為準。
每堂平均價格依下列方式計算:
當期課程實際付款金額,除以當期全部約定堂數。
如訂單另有明確贈送之課程堂數,贈送堂數納入總堂數及退費計算。
學員於報名時,依結帳頁提供之付款方式繳清當期費用。契約成立後,本工作室不另行片面增加商品頁、訂單或本條款未載明之費用。
本工作室目前不提供或推介第三方消費貸款。
自由重量團體課特別約定
八、課程期間與堂數
自由重量團體課採固定班別,以月為單位安排。
每一期課程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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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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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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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堂六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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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日期及班別以當月商品頁與訂單為準。
自由重量團體課每月安排四堂。當月份有第五個固定上課日時,是否加開第五堂,以該月份課程公告為準;未加開時不影響原約定四堂課程。
九、自由重量團體課費用與續報
自由重量團體課一般月費為新臺幣 3,900 元,每堂平均價格為新臺幣 975 元。
於前一個月底前完成連續月份續報者,當月費用為新臺幣 3,600 元,每堂平均價格為新臺幣 900 元。
學員每月自行決定是否續報,不採自動續約或自動扣款。
原班學員之名額保留至前一個月月底。期限前完成付款者,保留原班名額並適用續報價格。
逾期未完成付款者,原名額開放候補及新學員報名。班級如仍有名額,學員可依一般月費重新報名。
初學者團體課特別約定
十、初學者團體課期間與費用
初學者團體課 LV1 與 LV2 為各自獨立之課程梯次。
每一梯次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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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三至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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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以上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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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週共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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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堂九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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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費用新臺幣 4,9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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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堂平均價格新臺幣 2,490 元。
實際課程日期、時間、內容及適合對象,以各梯次商品頁與訂單記載為準。
十一、請假與缺席
團體課程採固定班別或固定梯次,各堂次依商品頁所載日期及時段排定,課程內容於當期內連續累積。
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請儘早以 LINE、電話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告知,方便教練安排當堂課程。
因個人因素未能出席者,該堂課視為已使用,不另行補課、調課或順延;已到期且未使用之堂次,不列入退費堂數。
因傷病、懷孕、出國逾一個月或其他難以繼續上課之事由,得依本條款申請暫停或終止契約。
因本工作室因素或不可抗力無法進行課程時,不適用本條個人缺席規則。
十二、課程異動
本工作室如需調整上課時間、履約地點或授課教練,原則上於原訂課程開始前二十四小時,以 LINE 、電話、簡訊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學員。
如因教練臨時身體狀況、停電、設備故障或其他無法事先預見之情形,則於知悉後儘速通知。
因可歸責於本工作室之原因,無法提供原訂課程時,學員可依實際情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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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期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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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內容及程度相符之其他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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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抵後續課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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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該堂課之每堂平均價格。
本工作室不得於訂單成立後,未經學員同意片面減少堂數、縮短課程時間、提高費用或降低已約定之服務內容。
十三、政府停班停課與不可抗力
如遇高雄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或停止上課,本工作室原則上停止當日課程。
因天然災害、政府命令、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之原因,致課程無法進行時,本工作室依實際情況提供下列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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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期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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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內容及程度相符之其他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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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抵後續課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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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未服務堂次之費用。
學員選擇退還未服務堂次費用時,本工作室不收取退費手續費。
一般天候因素未達政府停班停課標準,且本工作室未另行公告停課者,課程原則上照常進行。
十四、課程暫停
學員因下列事由之一,難以繼續參與課程者,可提出相關證明或合理說明申請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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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逾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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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傷害、疾病或身體不適,暫時不適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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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育嬰或侍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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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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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異動或遷居,致難以繼續到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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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足以造成履約困難之事由。
本工作室於收到完整資料後七個工作日內辦理。
暫停期間尚未發生之課程費用免繳;已成立課程之未使用堂次,其有效期限依實際暫停期間順延,恢復後依適合班級及實際名額安排。
因突發傷害、疾病或身體不適無法事前提出者,可於事由發生後一個月內補辦。
因健康因素暫停滿六個月,並經醫師證明於該期間內仍不適合運動者,學員得終止契約。本工作室退還尚未使用堂次之費用,不收取退費手續費。
十五、學員終止契約與退費
學員得於當期課程期間屆滿前,通知本工作室終止契約。
契約生效七日內
契約生效後七日內,且尚未使用任何課程服務者,終止契約時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不收取退費手續費。
契約生效超過七日或已開始上課
契約生效超過七日,或已開始使用課程服務者,學員仍可於當期課程期間屆滿前終止契約。
尚未到期之堂次,以每堂平均價格計算退還。
已到期且未使用之堂次,依第十一條規定,不列入退費堂數。
本工作室就上述退費酌收定額手續費新臺幣 300 元。如應退金額不足新臺幣 300 元,手續費以應退金額為上限,不另向學員追收差額。
依法不得收取手續費之情形,不收取本項費用。
當期課程期間屆滿後,已到期之堂次不列入退費堂數;相關法令另有強制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十六、可歸責於本工作室之終止
因可歸責於本工作室之原因,致無法繼續提供約定課程,或本工作室變更履約地點未經學員同意者,學員得終止契約。
本工作室應退還未服務堂次之全部費用,不收取手續費,並依本條款所約定之退費手續費標準,另支付學員新臺幣 300 元。
十七、學員行為與工作室終止權
為維持課程安全、教學秩序及其他學員權益,如學員有嚴重影響課程進行或他人安全之行為,本工作室應先向學員說明並提醒。
經溝通及提醒後仍未調整,且情節重大者,本工作室得終止契約,並退還未服務堂次費用,不收取手續費。
本條不得作為本工作室任意拒絕履約或免除退款責任之依據。
十八、契約讓與
當期課程期間屆滿前,經本工作室同意,學員可將剩餘課程權益讓與適合參與該課程之第三人。
受讓人應符合該課程之基本參加條件,並完成必要的健康狀況告知。
讓與後,剩餘堂數、有效期限、每堂平均價格及其他契約內容不因讓與而改變。
本工作室就契約讓與酌收處理費新臺幣 600 元;如相關法令所定上限較低,依其上限辦理。
十九、健康狀況與訓練安排
學員應於報名前及課程進行期間,據實告知可能影響訓練安排或安全之健康狀況,包括疾病史、手術後狀況、近期傷痛、目前用藥、懷孕或其他相關情形。
健康狀況如有變動,也請主動告知本工作室。
如課程安排或訓練安全評估有需要,本工作室得請學員先與醫療專業人員確認目前適合進行的運動範圍,並提供安排課程所必要的近期資料。
據實告知健康狀況,不等於無法參與課程。教練會依學員目前狀況、訓練經驗及動作基礎,協助判斷適合的開始方式。
教練得依學員當日狀況、動作表現及安全考量,調整動作版本、訓練內容與強度,或建議暫緩參與當日課程。
若經評估後,本工作室無法提供原約定之課程服務,未服務堂次依本條款之終止與退費規定辦理。
每個人的狀況不同,如對目前是否適合訓練有疑慮,請先與專業醫療人員討論。
二十、個人資料與健康資料
學員於報名及課程期間提供之個人資料,本工作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網站《隱私權政策》蒐集、處理與利用,僅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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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與付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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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安排及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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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安全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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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務及契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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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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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要求之必要用途。
二十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本工作室依法為營業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保險公司、保單號碼、保險期間及承保內容等資料,公布於營業場所明顯處及本工作室網站,供學員查詢。
二十二、履約保障
自由重量團體課採按月逐月收款,不在應提供預收費用履約保障之範圍內。
二十三、終止通知與退款方式
請假、暫停、終止及退費申請,可透過書面、LINE 、電子郵件或其他雙方約定方式提出。
終止通知到達本工作室時發生效力。
應退款項於終止通知生效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依原付款方式或雙方確認之方式退還。
二十四、爭議處理與其他事項
雙方如對課程或本條款產生疑問,應先進行說明與協調。仍無法處理時,學員可依法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保護官、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或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協助。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及民事訴訟法所定消費者或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如本條款部分內容與強制法令牴觸,該部分依相關法令處理,不影響其他合法約定之效力。
本工作室不得以網站公告、內部規範或其他單方面方式,溯及變更已成立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
